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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公布的高风险及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2021年6月)

日期:2021-10-08 14:53:21

一、背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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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每年2月、6月和10月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这些国家和地区改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的进展情况。会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官网更新两份声明,其中“呼吁对其采取行动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High-risk jurisdictions subject to a call for action)”即通常所说的“黑名单”,“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Jurisdictions under increased monitoring)”即通常所说的“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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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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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6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32届第4次全会决定将海地、马耳他、菲律宾和南苏丹四国纳入“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名单(“灰名单”)。同时,会议认可加纳在改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同意其退出“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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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决定,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更新了“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和“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名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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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风险国家和地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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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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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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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详情见FATF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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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atf-gafi.org/publications/high-risk-and-other-monitored-jurisdictions/documents/call-for-action-june-2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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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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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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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巴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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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茨瓦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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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基纳法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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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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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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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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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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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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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里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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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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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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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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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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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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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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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内加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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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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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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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干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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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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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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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详情见FATF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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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atf-gafi.org/publications/high-risk-and-other-monitored-jurisdictions/documents/increased-monitoring-june-2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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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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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义务机构应密切关注上述名单变化,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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