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1-01-05 14:45:15
尊敬的投资者:
\n根据2020年12月31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关于生猪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生猪期货自2021年1月8日(周五)起上市交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n一、 生猪期货合约
\n\n 交易品种 | \n\n 生猪 |
\n 交易单位 | \n\n 16吨/手 |
\n 报价单位 | \n\n 元(人民币)/吨 |
\n 最小变动价位 | \n\n 5元/吨 |
\n 涨跌停板幅度 | \n\n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
\n 合约月份 | \n\n 1、3、5、7、9、11月 |
\n 交易时间 | \n\n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
\n 最后交易日 | \n\n 合约月份倒数第4个交易日 |
\n 最后交割日 | \n\n 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
\n 交割等级 | \n\n 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交割质量标准 \n(F/DCE LH001-2021) |
\n 交割地点 | \n\n 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指定交割仓库、指定车板交割场所 |
\n 最低交易保证金 | \n\n 合约价值的5% |
\n 交割方式 | \n\n |
\n 交易代码 | \n\n LH |
\n 上市交易所 | \n\n 大连商品交易所 |
二、生猪期货上市的有关事项
\n(一)上市交易时间
\n生猪期货自2021年1月8日(周五)起上市交易。
\n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n(二)上市交易合约
\n首批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为LH2109、LH2111、LH2201。
\n(三)手续费标准
\n公司存量客户生猪期货手续费浮动收取标准等同于鸡蛋期货交易手续费浮动收取标准。
\n(四)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
\n交易所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5%;涨跌停板幅度为±8%,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
\n公司客户生猪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基础标准定为交易所的基础上上浮5%。公司存量客户生猪期货合约保证金浮动收取标准等同于铜期货合约保证金浮动收取标准。
\n因生猪期货合约上市首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6%,为了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公司存量客户中特保客户的生猪期货上市首日保证金标准按照公司基础标准20%执行,其他品种合约保证金维持原标准,直至大连商品交易所恢复生猪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8%为止。
\n(五)交易限额
\n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手,其中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所有月份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n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
\n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n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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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n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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