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铁矿石期货各月份合约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日期:2020-12-21 2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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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20〕614号
\n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n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22日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铁矿石期货各月份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2,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铁矿石期货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n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n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n特此通知。
\n大连商品交易所
\n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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