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连商品交易所部分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日期:2020-03-23 17:07:20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一、自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乙二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9%和11%;将聚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6%和7%。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二、自2020年3月25日(星期三)交易时起,将铁矿石、焦煤、焦炭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将棕榈油、鸡蛋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相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n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
\n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n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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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