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期货1711合约交割月提示通知
日期:2017-10-20 17:06:57
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0月31日,如您有商品期货1711合约持仓,必须在31日上午收盘前调整持仓结构。(1)上期所持仓整数倍要求: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镍为6手;锡、白银为2手;特此提醒,个人客户1711合约持仓在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11月10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燃料油1711合约个人客户持仓在10月26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2)郑商所、大商所个人客户不允许持仓进入交割月(法人客户持仓整数倍要求:棉纱4手,棉花8手,粳稻50手,硅铁、锰硅7手,动力煤200手,焦炭10手,焦煤100手,铁矿石100手)。若持仓违规进入交割月,将被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由此产生的盈亏根据各交易所规则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0371-68599115,法人客户若有交割意向请提前联系:0371-6859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