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商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5-10-27 14:31:00
尊敬的客户:
根据2025年10月2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关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月均价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月均价期货(以下简称“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自2025年10月28日(周二)晚上21:00起上市交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合约信息
(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
交易单位 | 5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
合约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时间 |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1个交易日 |
交割日期 | 同最后交易日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交割方式 | 现金交割 |
交易代码 | L合约月份F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二)聚氯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 聚氯乙烯 |
交易单位 | 5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
合约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时间 |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1个交易日 |
交割日期 | 同最后交易日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交割方式 | 现金交割 |
交易代码 | V合约月份F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三)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 聚丙烯 |
交易单位 | 5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
合约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时间 |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1个交易日 |
交割日期 | 同最后交易日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交割方式 | 现金交割 |
交易代码 | PP合约月份F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二、新品种上市的有关事项
(一)上市交易时间
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月均价期货自2025年10月28日(周二)晚上21:00起上市交易(当日20:55-21:00集合竞价)。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开展夜盘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挂盘基准价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月均价期货首批上市交易合约是L2602F、L2603F、L2604F。
聚氯乙烯月均价期货首批上市交易合约是V2602F、V2603F、V2604F。
聚丙烯月均价期货首批上市交易合约是PP2602F、PP2603F、PP2604F。
每月最后1个交易日闭市后,基于月均价期货已上市最远月份的合约,增挂下一月份的月均价期货合约。如2025年10月31日闭市后增挂L2605F、V2605F、PP2605F合约。
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的挂牌基准价为对应合约在2025年10月28日的结算价。
(三)套利交易指令
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支持套利交易指令,具体包括:1.同品种跨期套利(相同月均价期货品种),如SP L2602F&L2603F;2.跨品种套利(不同月均价期货品种),如SPC L2602F&V2602F;3.不同交割方式套利(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和月均价期货合约),如SP L2602&L2602F。
(四)交易限额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月均价期货各合约的交易限额为8000手,聚氯乙烯月均价期货各合约的交易限额为18000手,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各合约的交易限额为10000手。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上述期货品种各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其交易限额。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五)持仓限额
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如下:(单位:手)
时间段 | 单边持仓量 |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 |
合约上市至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四个交易日 | 单边持仓量≤200,000 | 4,000 |
单边持仓量>200,000 | 单边持仓量×2% | |
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起 | —— | 1,000 |
(六)相关费用标准
1、手续费标准
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的手续费收取按公司规定收取。
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公司网开及默认交易手续费标准为在交易所手续费基础上加收三倍交易所手续费。交割手续费标准为在交易所手续费基础上加收两倍交易所手续费。
公司存量客户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手续费收取标准等同于对应合约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
2、申报费
交易所对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收取申报费,按日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元/笔 | |||||
信息量≤4000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 | 信息量>8000笔;OTR≤2 | 信息量>8000笔;OTR>2 | |
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月均价期货 | 0 | 0 | 2 | 4 | 10 |
聚氯乙烯月均价期货、聚丙烯月均价期货 | 0 | 0 | 3 | 6 | 15 |
注:1.期货合约申报费按合约统计。
2.合约申报费=∑(客户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3.信息量=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报单笔数-1。
4.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
5.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立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
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有成交报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七)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幅标准
公司客户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基础标准定为交易所的基础上上浮4%。公司存量客户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保证金浮动收取标准等同于对应合约保证金浮动收取标准。
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